說到減薪,我以前的公司就玩過好幾次。最近的一次是次貸金融風暴之後。那個時候先裁員,然後從一級主管減薪15%,依次10%,副理也要減薪5%。
而且實施沒有期限,好像一直到公司轉虧為盈才取消。忘了取消的時候有沒有把減薪的部份回補。以前的作法都會回補。
每個人的想法和價值觀不同,遇到這種減薪總是會有人反彈。有的人會"幹"在心裡,有的人就會表現出來。這時候人事主管當然要第一時間出來約談勸說。員工遇到這種情形能怎樣,不接受只能被處哩,也不知道有沒有人抗爭成功。當然無法接受的就只能離開。
不過當實施第二波資遣的時候,被資遣的員工除了依照原薪資資遣,有員工去人事部要求被減的薪資要補回。人事部主管因為也不是大股東,又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也就阿莎力的滿足該員的要求。
這次友達能夠這樣的處置是一個負責的企業作法,不過從新聞看:
高層主管減薪第一槍,宣布副總級以上主管從本月開始減薪15%,共16人減薪,估計每人減4.5萬元;
友達的一級主管就有16個人,真是超多的。每人減4.5萬,這應該是月薪,這樣原來每個人的月薪就接近30萬。如果再加上配車,配房和其他加給,這也是一比不少的開銷。老實說只減最高層對挽救公司營運頹勢沒有太大的幫助,不過第一個開槍倒也贏得美名。股價應聲也漲,倒也是個不錯的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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